莱州市电视台专题报导莱州市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 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2008118莱州市电视台“关注”栏目,以我看《劳动合同法》为题,专题报导了莱州市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做法,电视镜头真实地再现了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现况和职工喜形于色的自豪心情。新职工王节冬刚参加工作不久,2007年底便于公司签定了固定期劳动合同,她面对镜头高兴的说:“劳动合同保障了职工的劳动、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解除了我们的后顾之忧,我们没有理由再干不好工作。”

莱州市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把认真履行《劳动法》,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为己任,多年来都得到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的表彰。2008年元旦刚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领导携同市电视台一行来到莱州市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进行专题采访,旨在宣传先进典型,促进11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在全市的全面落实。公司总经理徐竹孟对采访记者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既给企业带来了压力,也给企业带来了活力,企业只有给职工解除后顾之忧,职工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大的效益”。

附:采访现场掠影

2008119